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以老带新和传帮带的暂行规定-凯发旗舰厅

 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以老带新和传帮带的暂行规定-凯发旗舰厅

欢迎访问平顶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!

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以老带新和传帮带的暂行规定

作者: 时间:2011-09-20 点击数:

青年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,科研能力的增强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。在这个过程中,老教师的传经送宝,骨干教师的引领带动发挥着关键的作用。为做好我院的传帮带工作,我院特制定以下暂行规定。

1、副高以上职称的老师,和部分中青年骨干教师包干负责3-4名青年教师的授课指导、教案撰写、作业批改等工作。要求每学期对每位青年教师听课不少于2次。每次听课后要填写听课卡,及时向授课教师反馈意见。教案与作业的审查也要做好记录,写出评价。

2、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教学经验和科研经验交流会。请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同台讲述经验与体会,做到信息与经验共享,新老教师互学互助,水平能力共同提高。

3、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教学竞赛活动。要求青年教师全部参加,鼓励中年教师参加,将优胜者推向学院和省级教学大赛,使青年教师在实际锻炼中提高教学水平 。

4、每学期开展一次教案和作业批改评比活动。通过比较学习和奖优罚劣,使青年教师教学的各个环节走向规范化。

5、每位申报科研项目的教师必须保证课题组成员中有1-2名助教参加,通过老教师的带动,使青年教师尽快走上科研之路。

经济与管理学院

2011年9月20日

经济管理学院官微

网站地图